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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主创新政策100问(六)  
  2009/10/22 | 【  

本文主要参考政策目录:

1.《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

 (国发[20066号)

2.《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

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粤发[200815号)

4.《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5.《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

 

 

第六篇      政府采购政策

 

  63.问:申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0845号)规定,申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在广东省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拥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高字[200845号)

 

  64.问:申请认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方面的条件: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产品必须在广东省境内生产;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高字[200845号)

 

  65.问: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申请和认定步骤是如何规定的?

  答:首先,企业提出申请,经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科技厅;其次,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技术监督局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自主创新产品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再次,以上六部门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产品进行审定并形成初步意见;最后,经公告无异议的,认定为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颁发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证书。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高字[200845号)

 

  66.问:《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是如何形成的?

  答: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货物和技术服务。该《清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科技部门依据政府采购的需求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广东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必须按照《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先采购列入清单的产品。采购人应及时将自主创新产品的使用情况向各级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反馈,省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要根据反馈情况及时更新《清单》。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67.问: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如何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答: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考虑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按照《清单》的范围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同时标明自主创新产品。年度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同时编报,年中追加预算应当按预算审批程序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对于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应优先予以保障。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68.问:什么是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扣除?

  答: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扣除是指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对其投标价格按照国家及广东的有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政府采购合同仍以投标价格为准。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69.问:广东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如何实现价格扣除?

  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具体价格扣除幅度如下:

  (一)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二)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9%的价格扣除;

  (三)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给予8%的价格扣除;

  (四)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给予7%的价格扣除;

  (五)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且申请了PCT(专利合作协定)专利的,给予6.5%的价格扣除;

  (六)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

  (七)其他自主创新产品给予5%的价格扣除。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70.问:广东省采用性价比法评标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如何实现价格扣除?

  答: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应按照《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原则,在商务评标项中增加自主创新产品评审因素,并给予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具体价格扣除幅度如下:

  (一)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8%的价格扣除;

  (二)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7%的价格扣除;

  (三)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给予6.5%的价格扣除;

  (四)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五)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且申请了PCT(专利合作协定)专利的,给予5.5%的价格扣除;

  (六)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

  (七)其他自主创新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71.问:广东省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如何实现价格扣除?

  答: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应当增加自主创新评审因素,并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具体加分幅度如下:

  (一)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8%的加分;

  (二)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7%的加分;

  (三)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给予6.5%的加分;

  (四)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给予6%的加分;

  (五)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且申请了PCT(专利合作协定)专利的,给予5.5%的加分;

  (六)该自主创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的,给予5%的加分;

  (七)其他自主创新产品给予4%的加分。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72.问:政府重大项目如何进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答: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列入国家和地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采购;采购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且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并纳入项目竣工审计的范围之内;审计后如不符合承诺要求的,审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停止拨付建设项目余款。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73.问:什么是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政府首购的产品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答:政府首购,是指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以下统称首购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采购的行为。

  首购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

  (2)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

  (3)生产和制造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4)首次投向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

  (5)具有潜在生产能力并质量可靠。

  (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

 

  74.问:什么是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订购,政府订购的产品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答:政府订购,是指对于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软科学研究课题等(以下统称订购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以下统称订购产品供应商)的行为。

  订购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

  (2)属于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但目前尚未投入生产和使用。

  (3)产品权益状况明确,开发完成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创新程度高,涉及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者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能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者能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5)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产品。

  (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

 

  75.问:广东省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内企业、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条件的,由政府或采购人进行直接首购和订购。对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应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机构,签订政府订购合同,并建立考核验收和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机制。将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优先安排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批、套)重大装备的重点工程。

  (资料来源:《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

 

  76.问:如何减少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使用风险问题?

  答: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或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鼓励供应商通过商业保险解决风险问题,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科技保险险种,可以将投保科技保险作为评审因素,并设商务评审部分的3%分值。

  (资料来源:《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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