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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主创新政策100问(九)  
  2009/11/03 | 【  

 

本文主要参考政策目录:

1.《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

 (国发[20066号)

2.《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

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粤发[200815号)

4.《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5.《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

第九篇 其他政策

 

  93.问:广东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如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答:通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人才、技术、成果的无缝对接,推动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广东企业深入合作,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形成一批产学研创新联盟,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和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广东产业发展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培养一批有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进一步提高高校办学水平,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0850号)

 

  94.问: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

  (1)以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为载体,建设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支持骨干企业、核心企业与部属高校、科研机构新建或提升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检测服务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企业内或产业较集中的区域内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或与广东企业联合建设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进入各类科技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

  (2)以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为载体,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集成优势资源,组织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争取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或产业化项目。组织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实施广东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制约广东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3)以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为载体,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和名牌产品企业。通过构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扶持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示范、辐射、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总体提升区域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以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为载体,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以共建校企联合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指引》)

 

  95.问: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有哪些方面?

  答: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

  (1)组织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科技成果在广东转化。

  (2)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建设高校与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部属高校与我省合作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产业化计划、技术改造计划等项目。

  (3)部属高校与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建设的企业研发(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部属高校在广东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4)部属高校在广东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部属高校为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培养创新人才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省委、省政府及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需要支持的其它事项。

  (资料来源:《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96.问:国家对引进国外技术有哪些鼓励和限制政策?

  答: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国家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

  定期调整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资料来源:《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

 

  97. 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本年度重点支持《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资料来源:《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98.问: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急需经费而融资渠道不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资料来源:《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99.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有哪些?

  答: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企业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4)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的项目;

  (5)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的项目;

  (6)在广东省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7)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8)企业间的合作项目,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资料来源:《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9119号)

 

  100.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1)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放宽至3年);企业需有与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2)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资料来源:《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9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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