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资产财务处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机关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分院机关物业出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租赁用途 招租底价 物业基本情况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203房 95㎡ 办公 7619元/月 内部装修,已通水电。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204房 95㎡ 办公 7619元/月 内部装修,已通水电。
先烈中路81号大院75栋首层101号 23㎡ 商业 3939元/月 已通水电

  二、招租条件:

  1.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限:承租合同两年一签。租赁期满后,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4.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3)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只能作商业、办公的用途,不得从事中老年保健品销售、非法集资融资、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大楼居民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经营资质或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或经审批。

  (5)承租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承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收回房屋,且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三、招租形式: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竞租人报名须知:

  1.提交清楚、完整的竞租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承租房屋详细用途和租金出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私印。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地址: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管理处。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00点。

  3.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0-37656602。

  4.本次招租的监督投诉部门为广州分院党群监审处,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0-37656653。

  5、若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只有一个竞价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本公告的招租底价,则该申请人为竞得人。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