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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来源:资产与财务处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机关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机关物业出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面积(㎡)

租赁

性质

招租

底价

物业基本情况

1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之六十七负三层


车库

680元//月27个车位

内部简装

2

越秀北219后座302

89.07

住宅

4500元/月

4居室,精装修已通水电无家电家具

3

松岗西12401

39.31

住宅

1793元/月

单间,简装,已通水电无家电家具

  二、招租条件

1.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租赁期满后,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3.租金递增率:每两年租金递增5%。

  4.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5.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4)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只能作停车居住等合法用途,不得对大院办公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不得转租

(5)承租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承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收回房屋,且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三、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五、竞租人报名须知

1.提交清楚、完整的竞租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承租房屋详细用途和租金出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私印。

  六、 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地址: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一楼教育基地管理

2.招租时间:2026年1月7日起,每15天为一个竞租周期。本公告长期有效,租满为止

3.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0-37656602

4.招租的监督投诉部门为广州分院党建工作处(纪检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7656228

5.若只有一个竞价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本公告的招租底价,则该申请人为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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