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机关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机关物业出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
地 址 |
面积(㎡) |
租赁 性质 |
招租 底价 |
物业基本情况 |
1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4楼整层 |
1068㎡ |
办公 |
整体承租61.1元/㎡/月; 分散承租81.75元/㎡/月 |
内部简装,已通水电。 |
2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10楼1015 |
30㎡ |
办公、公寓 |
81.10元/㎡/月,月租2433元 |
内部简装,已通水电。 |
3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10楼1016 |
30㎡ |
办公、公寓 |
81.10元/㎡/月,月租2433元 |
内部简装,已通水电。 |
4 |
先烈中路81号大院75号首层自编111 |
45㎡ |
办公、商业 |
172.2元/㎡/月,月租7749元 |
内部简装,已通水电。 |
5 |
先烈中路81号大院117、118号地下一层自编04 |
350㎡ |
办公、商业 |
71.5元/㎡/月,月租25025元 |
内部简装,已通水电。 |
二、招租条件
1.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租赁期满后,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两年一签。
3.租金递增率:每两年租金递增5%。
4.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5.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4)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只能作办公、商业等合法文明不喧闹的用途,不得经营汽车美容、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大院办公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经营资质或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或经审批。
(5)承租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承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收回房屋,且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三、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五、竞租人报名须知
1.提交清楚、完整的竞租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承租房屋详细用途和租金出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私印。
六、 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地址: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一楼教育基地管理处。
2.招租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起,每15天为一个竞租周期。本公告长期有效,租满为止。
3.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0-37656602。
4.招租的监督投诉部门为广州分院党建工作处(纪检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7656228。
5.若只有一个竞价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本公告的招租底价,则该申请人为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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